第(1/3)页 审判长低头看了一眼审理提纲。 “传第二被告人,张维平。” 法庭侧门开了。 进来的不是人走进来的。 是一辆轮椅。 轮椅上坐着一个男人,右臂从肩膀处截断,袖管用别针别在一侧,空荡荡地垂着。 左腿从膝盖往下也不见了,裤腿叠进去,用绳子绑住。 绷带从脖颈一路缠到腰腹,露出来的皮肤淤青发黄。 法警把轮椅推到被告席,锁上制动。 张维平抬起头,眼眶就红了。 他的嘴唇哆嗦了一下,冲着旁听席的方向,连着鞠了三个躬。 角度很低,脑袋几乎快碰到膝盖, 每次抬起来眼泪就多一层。 旁听席上有人开始交头接耳。 直播间的弹幕刷出一截: “这……这也太惨了吧? ” “还是个残疾人……” “等等他是不是也是被逼的?” 陆诚坐在代理律师席上,右手搭着保温杯。 他看着轮椅上那个男人哭得肩膀颤抖,眼皮连跳都没跳。 审判长看向辩护人席。 “辩护人,就第二被告人的涉案事实,是否有辩护意见?” 江一平站起来。 金丝边眼镜压在鼻梁上,西装平整,和刚才被那三枚钢印碾碎底牌时一模一样,看不出半点狼狈。 他从卷宗夹里抽出一份装订好的合同,递交法警。 “审判长,辩护人提交第一份辩护材料,编号D-C-0021, 系创辉园区与张维平本人签署的安保外包合同。” 法警接过,转呈审判台。 江一平的声音稳,字咬得清楚。 “张维平,男,四十四岁,湘城人,退伍士兵,案发前以打零工为生。其妻患有尿毒症,每月透析费用高达两万三千元。其子,年仅九岁。” 他顿了一下。 “张维平系通过中介介绍进入创辉园区,担任外包安保队长。依据合同条款,他的职责范围为园区日常秩序维护及逃跑人员的追索。 这是一份白纸黑字的雇佣合同,明确列明职务职责。” 他翻到合同第三页,用食指点了一下。 “辩护人的核心立场只有一条:张维平在园区所实施的任何行为,均发生在明家武装组织的指挥系统之下。 行为性质属于受雇人员的职务履行,主观恶意程度极低,且其本人并非器官摘取、水牢酷刑等核心犯罪的实施者或决策者。” 江一平把合同合上,放回桌面。 “辩护人恳请法庭综合考量被告人的家庭处境、受胁迫程度及实际参与程度,依据《刑法》第二十八条关于胁从犯的相关规定,对其从轻处罚,保留其生命。” 话音落地,旁听席又开始低声议论。 几个记者快速做着笔记,“胁从犯”“职务行为”“外包合同”这几个词被圈了起来。 被告席上,张维平抬起袖子擦了一把眼泪,单手撑着膝盖,头压得很低。 秦知语翻了一页卷宗,丹凤眼扫过被告席,指尖在纸面上一点。 陆诚拧开保温杯,喝了口枸杞茶,放下。 他的目光落在张维平那只独臂上,盯了两秒。 然后他看向审判长。 “审判长,代理律师申请传唤检方证人出庭。” 审判长翻了一下笔录,点头。 “准许,传证人入庭。” 法庭侧门又开了。 不是法警进来的。 第(1/3)页